2010年8月28日星期六

无题

当昨天写因果时,我并不知道全马还有那么多的人与我有一样的想法;百份之六十三的人认为死刑是扬伟光的报应、宽赦不是新加坡政府的选择。

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知人知面不知心。

先谈谈本性吧。当一个人明知贩毒是为害世人的行为,一旦被抓就是死罪,他还选择铤而走险,背后的原因必定是受不了金钱的诱惑。道义跟金钱摆两边,二选一的时候选择了金钱,这样的人应该可以归类为意志不坚、好高骛远地想一步登天的人。如果意志坚定不想非份之财,那么年纪绝对不是问题。
我大哥当年才十二岁,砂拉越正处在紧急状态,他在内安法令下被关了一个月。出狱之后在建筑工地打工,靠一天六块钱工钱守著老母把我们兄弟姐妹六人拉拔成人。可想而知那时他是多么需要金钱,只因为心中知道什么是对与什么为错,所以能守住贫贱用自己的双手养活全家。
金钱对一个十二三岁的青少年是无可抗拒的,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份不义为害天下的钱财一定要拒之于门外。十二岁跟十九岁比,谁较年轻?所以不是年少无知而是你要不要吃苦,一位本性不想吃苦的人,你能当保他往后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你能保证他以后绝对受得住金钱的诱惑?

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人表现在外与内心所想的永远都有一定的差距,不同的只是大小而已(尤其是那些搞政治的)。更何况是在生死关头,这时可以是好话说尽、可以温顺如处子。但是你真能看到他的内心深处?真的知道他已真心悔改?

愿真主保佑他的灵魂,
愿上帝赦免他的罪(在天堂),
愿佛祖指引他轮回的路,
愿十八年后还他一个真正有为的青年,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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