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长官就有什么样的下属。
当428发生多起记者相机被警方夺取、没收,记忆卡里的照片被删除。内政部长给予的答案竟然是“删除照片是警方的标准作业程序”。
一个还生活在ISA内政部长有绝对权力的内政部长,在他带领下的警察部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警察部队,在428当天就做了最赤裸的示范。只有在铁幕共产国家才会发生的事,在标榜打击共产党恐怖主义不遗余力的马来西亚却活生生的上映了。
当那些对手无寸铁的人民使用暴力的警务人员被摄影记者摄入镜头时,为了保护警方的声誉,竟然抢夺、殴打、逮捕记者。这些警员如果不是清楚知道对人民过度使用暴力将会对警方造成伤害,也不会第一时间想到毁灭可能成为证据的相机记忆卡。
当有人向内政部长反映所发生的事实时,他的第一反应却是“这是警方的标准作业程序”,由此可以知道内政部向来的作业标准,掩盖事实是内政部的第一优先,告诉人民真相不是内政部的做法。上行下效,最高长官都选择以掩盖事实来漂白与正当政府的所作所为,那些作为跟班的下属小弟当然有样学样,第一时间能销毁证据就销毁证据、能掩盖隐瞒就掩盖隐瞒。
先不论是哪一方挑起事端,以正反双方的雄辩能力,罪魁祸首永远不会出现。“听起来像我、看起来像我,但不代表那就是我。”早已成马来西亚恒古不变的绝句,所以那些最先闯入独立广场警方设下的禁区的人,看起来是示威者,但,也有可能是政治部为演一出高潮迭起的好戏,而安排的火药引子,来引爆一场原本和平安静的街头游行,成为一场暴力连连的警民冲突。
在这个资讯爆棚、短片乱飞的网际网络时代,掩盖事实的真相已经是不可能的任务。428所发生的警民冲突事件中,内政部与警方想在三十万人的示威群众中找到真正动手的肇事者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如果想要从那几千个现场维安的警察群中找出谁不当地使用暴力,只要内政部长与总警长有那个决心,应该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内政部长一再地赞扬与肯定警方的行动只会使警方错误地认为对手无寸铁的人民使用暴力是正确的做法。严己律人,内政部如果不能严厉地对待跟惩罚那些犯错的警察,人民将会认为暴力是国家文化,就连一向标榜纪律严明的警察部队都能在情绪失控下应许使用暴力,那么,普罗百姓一旦情绪失控不是就可以杀人放火了?
虽然大选仍未至,但国阵已经迫不及待地把党旗挂上,是捷足先登插旗,带有「宣示」主权意味,还是要「先声夺人」?
图为联邦大道双溪威天桥上,一排列的国阵党旗随风飘扬,有些旗帜已被风力扯脱至七零八落,一片狼狈之况,有碍市容之馀,还为摩哆骑士带来不便。
马来西亚选举法令规定,在国州议会解散前,是不可以到处张挂任何党旗。
为什么身为执政党联邦政府的国阵会知法犯法?
马来西亚地方政府法令规定,如果要公开张挂任何宣传品,都要得到地方议会的批准。
雪兰莪是民联执政州,地方政府在国州议会没有解散前,应该是不会批准任何政党公开张挂党旗,尤其是作为反对党的国阵党旗。
为什么身为执政党联邦政府的国阵会知法犯法?
只有一个原因;国阵根本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执政太久了以为自己就是法律。这跟封建皇朝有什么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