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

党政分家

            当一群人为了国家人民的福祉而走在一起,创立了一个团体或政党。理论上这些人是不是应该都有相同的理想与目标,为国为民,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所谓的牺牲小我以完成大我,如若不然,怎能成群又结党。
            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当大家都是一无所有时,可以为理想一起奋斗,可是一旦达到目标后,却不能共同分享成功的果实。什么同甘共苦只是一出神话,现实生活中是只有共苦永远也没有同甘。
            一个政党成立初始,第一代党员与领袖往往都是真心诚意为党、为人民、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个人的利益永远排在最后,党就是一切,为党、为国家个人可以牺牲一切。此时虽然因政治而结合成为政党,因为没能执政而没有行政权力,也就没有党务、政务之分,党员可以精诚团结、称兄道弟,不分你我。
            当党有了一定成绩,成功执政或参加执政,第二代领袖可能还可克守前辈的教诲,诚心真意,为国为民。第三代就把个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他个人的意愿就是党意,反对他的就是反对党意,就是不忠于党。
            因为党的成功让党的领导者身居官职,有了官职,党领导就自以为高人一等,不把往日共同奋斗的党同志放在眼里,更别说那些选他上位的普罗大众了。出入保镖警卫开道、见面预约时间。自此党的最高领导就把自己与政党绑死在一起,党的一切机器都得为他服务、也只能为他服务。
            党领袖自以为政权、党意寄于他一身,如何党政分家?
            为什么不能即有了官职,不能全心管理党务,就另选他人管理党务。
            如此一来,各司其职,党务、官职两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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